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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通过法律,对外国律师参与国安法案件设限
更新于2023-05-10 17:08
美新社
5月10日,香港立法会三读通过《2023年法律执业者(修订)条例草案》,就海外律师在港参与国安法案件设置限制。
根据《法律执业者条例》,香港法院将必须获得特区行政长官的证明书,才能允许外国律师参与此类案件。该法案现已提交给香港特首李家超的办公室,等待签署。
李家超签署完成后,它将正式被写入香港法律。
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指出,条例草案贯彻人大释法精神,行政机构远比法院有更佳位置做出合适判断。
他强调,条例没有剥夺当事人权利。
以前,外国律师被允许临时执业,只要他们在自己的司法管辖区有资格。
去年,在香港最高法院确认媒体大亨黎智英有权聘请英国律师之后,李家超要求北京决定海外律师是否可以参与国家安全案件的审判。
中国立法机关裁定,香港法院在允许海外律师参与此类案件之前,必须得到香港行政长官的批准。
现年75岁的黎智英是已停刊的香港《苹果日报》的创始人,他被控与外国势力勾结,其涉嫌违反《香港国安法》一案的审判定于9月25日开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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